音乐学(本科,学制四年,艺术学学士学位)
音乐学专业紧紧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总目标,结合学院实际和专业特色,制定了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: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,具备音乐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,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、研究并具有一定艺术审美能力,具有家国情怀、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、国际视野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。
开设中小学音乐教育和音乐治疗两个专业培养方向。主要学习钢琴、声乐、视唱练耳、钢琴即兴伴奏、中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、基础和声学、音乐教学法、音乐治疗方法、音乐课程与教学论、专业技能展演等课程。学生毕业后可在中小学教学单位、音乐事业相关部门、社会文艺团体、媒体传播机构、综合性医疗机构、社会福祉机构、社区等单位从事音乐教育、传播、管理、基础音乐治疗与健康指导等方面的工作。
专业咨询电话:王老师 18943193916